据今发现,2012年里我就只发过一篇文章在部落格里,所以很勉强式的把之前曾写过的
【我的回忆录@428 BERSIH 3.0】转发在这里交差(如下)。
曾听说过妓女不能等到有性欲才来接客,同样的作家也不能够等到有灵感才来写作,显然的,我不是作家,我写东西真的很看自己的兴趣与题材而写的。也不像有的人把有的没的都全表达于此。我始终认为内心里最纯实的一部份,无论再遇到甚么情况,都该保留一部份给回自己,没必要在这新社会的“伪日记”高谈阔论一翻。因为,在某种程度上,BLOG的意义与日记真的大有不同之处。
一如即往的,我依然喜欢写议论文,评论些时事或自己在某些时候的尴尬遭遇等。要我高产的写出自己的生活事迹来,还真的不容易,因为我是名符其实的现代宅男,平时除了上班,下班,其余的时间都是待在房间里,面对着四面墙,靠的是电脑上网,书籍,听电台广播度日,生活平平无奇,很难有一翻大小事迹以供尽述。
距离了长达10多个月之久,我不忘得提醒自己在此发一发文章,为的是寻找回我当初写作的那股热情与初衷,最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,我多数是看书多于写作,沉淀我思维的,尽是各种各类的书籍。
我依然是我,依然是无法花俏的写作,依然是依心情而写作,依然是只为自己写作,依然是不为迎合别人口味而写作的我。
笔
汶荣
汶荣
10:30PM
2012年10月14日
2012年10月14日
啥?這是轉載的???
回复删除直接跳過不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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